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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荔县2019年上半年新增特困供养(五保)名单公示

    信息发布者:太平洋的风
    2019-04-19 14:54:21    来源:大荔县民政局   转载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2019年上半年申请新增五保人员经过村、镇(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民政部门入户核查后,现将拟定享受五保供养待遇人员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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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五保供养的条件: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申请五保供养。
      二、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为7天。
      三、对本次新增五保供养人员享受资格如有疑议请拔打: 电话:0913—3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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