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大家关注 > 正文
    购物车
    0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钱引安决定逮捕

    信息发布者:太平洋的风
    2019-05-16 09:34:5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转载

        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钱引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钱引安:2017年06月——2019年04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三届陕西省委委员,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8年11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11月30日下午,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法终止了钱引安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2019年4月2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钱引安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觉悟和政治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拒不交代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收受巨额礼金和消费卡等财物,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打牌赌博;为政不廉、公私不分、家风不正,甘于被“围猎”。

        钱引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钱引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5月14日)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